补贴申请程序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729 发布时间:2018-05-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修订完善了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形成了《2014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现予公布。

  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农机化发展实际,按机具品目或分档名称对《2014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取舍,原则上不得擅自对机具补贴档次做进一步细分;可根据本地农机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在不高于最高补贴额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相应档次的农机补贴额。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额确定工作,防止相邻省份之间农机补贴额差距过大,我部选择涉及省份较多的68个品目非通用类机具(具体品目详见附件2),统一组织开展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工作,拟于近期公布具体分档和补贴额确定情况。

  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抓紧开展其他非通用类和自选其他类机具的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等工作,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平均销售价格测算补贴额。要尽快形成省(区、市、兵团、农垦)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并及时公布。

  要依据年度补贴额一览表认真做好农机产品归类归档工作,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的通用类和68个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归档工作由我部统一组织,并通过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其他农机产品由各省负责归入相应档次,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尽早启动。

  附件:1. 2014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

      2. 68个统一分类分档的非通用类机具品目表

      3.××省(区、市、兵团、农垦)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月17日

 

   附件1:目录.doc
附件1:2014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xls
附件2:68个品目.xls
附件3.doc